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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
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428号)要求,为加强对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申报,现就2011年项目预算编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编报质量
    预算编报工作是预算评审评估、预算确定和资金拨付的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加强对预算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编制质量。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以项目任务确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为依据,组织本单位的财务、科研管理部门据实编制经费预算,并按程序上报。
    二、预算编制要求
    1. 预算编制应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2.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要同时编制列示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
    3.预算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协助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4.编制预算时,需同时申明项目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5. 预算编制人应充分理解各预算科目的内涵,编制预算时,要提供各预算科目较为详细的测算依据,有自筹经费、外方投入经费的需提交自筹经费证明或外方投入经费证明,申报材料务必在完成签字盖章(包括主管部门)手续后报送。预算编报的具体要求详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三、通过网上申报预算
    为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保证预算申报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预算实行网上申报,请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的预算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科技部门户网站:www.most.gov.cn; 申报系统网址:finance.most.gov.cn)。书面报送的材料应当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预算时,继续使用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申报项目时相同的用户名与口令登录预算申报系统。
    注:含非公开信息(内部及内部以上密级)的项目预算不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http://finance.most.gov.cn)下载并安装“2011年国际合作计划项目预算申报软件(保密项目用单机版)”(默认口令:111111),通过该软件填报预算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
    四、预算报送时间和要求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10年10月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工作,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预算申报书,装订完整后,报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将纸质的预算申报书和项目申报书各一式7份于2010年10月10-11日期间报送至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非公开信息项目还需报送从申报系统导出的电子数据光盘)。现场接受材料地点:嘉苑饭店8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北京交通大学西门北100米,饭店总机:62272288)
    特别提示:由于本批项目预算评估时间紧迫,为保证材料按时送到,建议各申报单位采取特快专递报送材料。如选择邮递材料,可电话询问机要邮递地址。报送材料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报送延迟将不参加本批项目预算评估。
    联 系 人: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张俊清、曹卉
    联系电话:010-62169398、62169518
    传    真:010-88232615
    邮    箱:gjhz@ncste.org
    软件技术支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9000转5
    技术支持邮箱:finance@most.cn
      
    点击下载:2011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doc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9-16 来源:科技部